记得鲁迅的文章《少年闰土》开篇有这样的镜头: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,下面是海边的沙地,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。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,项带银圈,手捏一柄钢叉,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。那猹却将身一扭,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。
鲁迅笔下的这个镜头,以前读到的时候,让我想起少年闰土是在守住瓜地,菜地。由此,这镜头也让我想起家乡田野里常有稻草人——不过,少年闰土鲜活的形象跃然纸上,比那些戴着假帽、披着稻杆衣服的稻草人精神多了。守护庄稼的收成,享受劳动收获的喜悦,做田野或者“麦田的守望者”,这是许多地方以及许多人自然而然乐意要做的事情。然而,也有一种与守望相背的行为——偷菜,且这种“偷菜”行为居然还发展成为一种“节日”,得到村民群众的认可,可能会令众人感到奇怪。然而,真的曾经就有过这样的节日,就在贵港市港南区桥圩、木格一带。
“偷菜节”有些地方也叫“偷青”“采青”。古时候,偷菜节有“放偷”的习俗。有史料称,辽金时期是严禁偷盗的,一经查获,除依法论罪,还得按所偷的东西的价值实行数倍赔偿。不过,那时候元宵节却被称为“放偷节”。在这一天里,人们可以放心地到各处进行偷窃,官府不禁止,也不逮捕。南北朝的契丹族于正月十三日、十四日、十五日夜连续三天“放偷”,女真族则于十六日夜进行“相偷”——互相偷窃。有主妇明目张胆地率领婢妾到他人家趁主人迎客之际偷窃物件,主人发现后,提茶食糕点上门赎取被偷物件——从这些记载来看,似乎在古时,只有按照官方规定的“放偷”时间“伸手”,那是不会背“偷盗”罪名的,反而能够得到被偷者的“礼物”。这也许算是封建社会里最难得的“娱乐节目”吧!
“偷着葱,嫁好郎;偷着菜,嫁好婿。”这是台湾地区的一句俗语,说的是未婚女子如果偷得别人家种的蔬菜,以后就会嫁得如意的郎君。当然,这是约定成俗在元夕夜或中秋夜才可以去做的事。由于这偷菜涉及到婚姻大事,所以,姑娘们去偷菜时,只偷别人家的菜,不会偷本家族的,也不会偷同姓朋友家的。江苏省《沙川抚民厅志》(清道光十六年)中提到妇女出门观灯时,也说到到她们“或私摘人家菜叶,以拍肩背,曰拍油虫。”在民国《贵县志》也中载有,“上元夜俗例,妇女入人园圃摘蔬菜名曰采青,盖取一年清吉之兆,园丁亦不禁。”由此可见,民国时期贵县的妇女就有偷菜——采青的习俗。
为什么“偷菜节”一般定在正月元宵节前后?立春过后,就是我们盼望的春天了。春天是一年之始,百物滋生,百草丰茂。春节过后,屋外的田野到处都是嫩绿的草丛,一片接一片的绿色映入眼帘,特别是菜地上种的那些菜,冒出了肥厚的绿叶,一棵接一棵,像排成队似的士兵,长得可壮着呢。春雨滋润下的各种蔬菜,长得特别快,就算拨掉或者摘去之后,也能很快长回来,所以,为“偷”菜准备好了条件。再说,还有一个原因,就是家家户户都是村民,也基本种有菜,摘别人家的和摘自己家的,其实差别不大——在蔬菜疯长下,哪家还怕没有青菜下饭?所以,“偷菜”的习俗便得以从一代一代的老人那里传下来。他们传下来的话说,“偷菜”是“偷财”、“偷运”、“偷乐儿”,谁家的菜被“偷”得最多,说明他家种的菜是最好的,一年的运气也是最好的。因此,也“默许”别人前来“偷菜”。既然有那么多的好处?何乐而不为?这也让我想起山边村的农历十月二十二,那一天家家户户都大摆酒席,认识的和不认识的都可以入座,哪家来的客人多,就说明他家运气最旺、后代繁衍得最多,这也是有趣的吧?
许多年前,有一次到港南桥圩镇附近的一个村子采访,就听同行的小梁说起过“偷菜节”。她说,这里原来还有个别人家保留“偷菜习俗”。小梁回忆说,小时候,吃过晚饭后,暮色四合,原先湛蓝澄彻的天空变得非常深邃而且逐渐暗淡起来。这时候,“即是桃李月,春虫语交加”,村子里的妇女们陆续地出动了。小梁是这村子里的人,她说,她读初中的时候就懂得挑水淋菜了,她闭着眼睛也能走到菜地,所以去偷菜时一般不用打手电。
偷菜“好玩”在于图吉利。桥圩多的是生菜、香葱、大头菜之类,采了生菜就意味着生财;采了香葱意味着家里的孩子聪明伶俐;而大头菜,那是好菜头,也即好彩头;如果是大蒜,那是有了好打算。我想起了舞狮活动中的表演环节,舞狮舞到高潮时,“狮子”就会采青——猎取悬挂于高处的利是,而利是往往是绑在青菜上,这青菜通常是生菜,也是取生财之意。可见,采青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一种诉求。舞狮子通常热闹非凡,大多属于公开表演,所以狮子的“采青”就是“采青”,不叫“偷青”,与人们的“采青”有所区别。
实际上,偷青除了寄托愿望外,也会偷来桃花运。以前的乡村人们很含蓄,有些地方年轻人喜欢上谁,就去对方家的菜地偷菜,被发现时,发现的人就可以去作媒,做成后猪头肉大大的有。要是没被发现,年轻人回家后也可以告诉自己母亲这是谁家的菜,母亲就会悄悄地找来媒人去提亲。在旧时代,年轻妇女不能随意出门,偷青不失为男女间交往的一种好方式。而在以前,偷青似乎又注定要和元宵节连在一起的,因元宵节讲够的是“闹”,元夕夜因夜禁的开放,年轻妇女在夜间的活动就会比平常要自由得多,要不欧阳修也不会“月到柳梢头,人约黄昏后”(《生查子•元夕》)。想想明朗的月光下,和心上的人互诉衷情,然后去“偷青”,心里像跑进了个兔子突突地乱跳,也是很刺激的。
“漫夸灯火闹元宵,乘兴频将女伴邀,采得青青菜盈把,一年清吉病全消。”这是光绪辛卯(1891年)举人陈芝诰《怀城四季竹枝词》之《正月采青》。陈芝诰1849年生,贵县人(今贵港市),曾任湖北候补道。陈芝诰写的“怀城”指的就是贵县。陈芝诰的《怀城四季竹枝词》从正月写到十二月,这让我们看到了贵港市在清朝时期诸多的民俗风情,其中就有闹元宵和邀女伴采青,采了生机勃勃的青,就会“一年清吉病全消”,这实际上也就是企求一年四季平平安安、无病无灾,按今天的说法,无病即发财是也。
在民国《贵县志》中还载有,“元宵佳景约同俦,社稷坛中喜共游,灯带已稀无觅处,不知还有几人偷。自注:社稷所挂花灯俱有带,元夜妇女潜来摘取,谓之偷灯带,或自留存,或送亲友,以为得子之兆。”可见,以前元宵节还有偷灯带习俗。宋代大型岁时风俗记《岁时广记》中也有类似记载,认为元宵节的灯盏放在床下,可以让妇女怀孕。这当然属于迷信,但以现在的眼光来看,这虽属于迷信,但却有趣,毕竟寄予着人们的希望。
小梁说,“偷菜节”现在已经只保留在脑海的记忆中了。小时候,与母亲等人去菜地偷菜的情节,是儿时最难得最珍贵的“童趣”。这样的童趣很像现在西方流行的圣诞节,那个从烟囱滑下来半夜给孩子送来礼物老人,其实做的也是“偷偷”送“乐趣”的事儿,这“偷”因为有惊喜、惊险、惊奇等因素,所以,才会让人如此难忘吧!
偷灯带也好,偷菜也好,只可惜这些在贵港市风靡过的有意思的习俗,现如今在贵港大多地方已被风吹远得无影无踪。当然,也有一段时间曾兴起过网络上的“偷菜”,由于这是虚拟的世界,仅流行了一年半载,便没有人再乐此不疲。
而已销声匿迹的港南桥圩偷菜节,其实蕴含着淳朴的民风、古老的习俗,难得的乐趣,现在又逐渐被人们提起来,被人们怀念,也映照了现代社会里我们希望回归自然、质朴的真实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