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屆台積電青年書法暨篆刻大賞比賽辦法

一、宗旨 提升青年學子對書法、篆刻藝術的認識及興趣,並鼓勵社會大眾重視經典文化,傳承漢文字藝術的精粹與美好。

二、辦理單位

主辦單位:台積電文教基金會、中國時報人間副刊

協辦單位:台灣文創發展基金會、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

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學、國立屏東高級中學

執行單位:若魚整合行銷

三、參賽項目及獎額

篆隸楷組、行草組、篆刻組,各組取:

首獎一名,每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,獎座一座

貳獎一名,每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,獎座一座

參獎一名,每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,獎座一座

優選五名,每名獎金新台幣六千元,獎座一座

入選十名,每名獎狀一紙

臨帖組:共取三十名佳作,每名獎金新台幣三千元,獎狀一紙

四、參賽資格

1.篆隸楷組、行草組: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、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級之在學學生均可參加。

2.篆刻組: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、高職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,以及40歲以下(66年12月11日後出生者)之社會青年均可參加。

3.臨帖組:凡14~22歲齡(84年12月11日~93年10月9日間出生者),中華民國公私立國中、高中、高職及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均可參加。

4.跨組參賽限制:

*報名篆隸楷組、行草組者,得報名篆刻組,不得報名臨帖組。

*報名篆刻組者,如年齡在臨帖組範圍內,得報名臨帖組。

*報名臨帖組者,如年齡在篆刻組範圍內,得報名篆刻組。

5.歷屆各組首獎得獎者,不得報名該組及臨帖組比賽。

6.未依規定報名、未於比賽現場完成報到手續、未攜帶證件或證件資料不符,將無法入場比賽。

五、報名日期及方式

即日起至107年12月10日受理報名:

方式一 於官網線上報名。

方式二 於官網下載報名表,填寫後以E-mail或郵寄11246台北市北投區光明路217號12樓之2,大賞工作小組收。

六、比賽日期與地點

採一階段現場比賽,分三區域進行,限選一區域報名、參賽:

107年12月23日(日)/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

107年12月29日(六)/國立屏東高級中學

107年12月30日(日)/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學

七、競賽方式及評選參考

◎篆隸楷組、行草組

1.參賽者須攜帶已蓋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件,核對報名資料後始得入場參賽。

2.以抽題決定12~56字的書寫內容,比賽時間為70分鐘,須全文書寫,須落款,落款內須寫明比賽篇名或詩名,以及與比賽相關之描述。

3.紙幅為60×90公分,可選橫幅或直幅布局,限直式書寫,不加標點符號。

4.紙材由主辦單位提供,每人至多使用3張,限交1張作品參賽。

5.請自備書寫、落款用具。比賽時可翻閱字帖、字典等參考資料,嚴禁使用手機、平板電腦。

6.作品完成度、落款、佈局創意,均為評選重點。

◎篆刻組

1.參賽者須攜帶身份證件,核對報名資料後始得入場參賽。

2.以抽題決定2~4字篆刻內容,比賽時間為180分鐘,須刻邊款,可自行決定是否印拓邊款。

3.石材(八分印)及印箋紙均由主辦單位提供,每人至多使用3張,限交1張作品參賽。

4.請自備篆刻用品,如需檯燈請自備。比賽時可翻閱字典等參考資料,嚴禁使用手機、平板電腦。

5.印面完成度、邊款、佈局創意,均為評選重點。

◎臨帖組

1.參賽者須攜帶已蓋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件,核對報名資料後始得入場參賽。

2.比賽臨寫內容將節錄自以下10本書帖,參賽者於報名時須擇一,並自行練習:

篆書-《清 吳昌碩集》(臨石鼓文部分)、《清 鄧石如集》(白氏草堂記部分)

隸書-《後漢 石門頌》、《後漢 禮器碑》

楷書-《唐 褚遂良 雁塔聖教序》、《唐 虞世南 孔子廟堂碑》

行書-《唐 李邕 李思訓碑》、《東晉 王羲之 集字聖教序》

草書-《唐 孫過庭 書譜》、《隋 智永 真草千字文》(草書部分)

3.主辦單位將依參賽者於報名時所指定之書帖,於現場提供節錄之20~50字比賽用臨帖題紙供臨寫,比賽時間為70分鐘,需全文臨寫,落款須註明帖名。

4.紙幅為60×90公分,可擇橫幅或直幅布局,限直式書寫,不加標點符號。

5.紙材由主辦單位提供,每人至多使用3張,限交1張作品參賽。

6.請自備書寫、落款用具,嚴禁使用手機、平板電腦。

7.作品整體完成度、落款、意臨,均為評選重點。

活動洽詢

活動官網:www.tsmc-calligraphy.or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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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專線:0928-0136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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